益电大党字〔2019〕11号
关于开展2019年“七一”党内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于“七一”期间对各党支部的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表彰。相关要求如下:
一、评优名额
1、第一党支部:优秀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2、第二党支部:优秀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3、第三党支部:优秀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4、第四党支部:优秀党员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5、先进基层党支部:1个。
二、评优条件:
1、优秀党员:
(1)2018年党员民主评议为优秀。
(2)在平时的工作中确实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3)支部党员投票,并经支部书记审查通过。
(4)重点表彰基层和生产、工作一线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
(1)2018年党员民主评议为优秀。
(2)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者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
(3)支部党员投票,并经支部书记审查通过。
(4)在基层党建考核中多次排名靠后的单位党务工作者不得作为评选表彰对象。
3、先进基层党支部:
(1)先进党组织应当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模范履行职能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强,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在基层党建考核中多次排名靠后的党组织不得作为评选表彰对象。
三、评优截止时间
各党支部于6月26日之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要求做好评优工作,并将结果上报学校党委。
中共益阳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