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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益阳广播电视大学领导班子成员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
  •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2-05-0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 电大党字〔201212

     

     

    关于印发《益阳广播电视大学领导班子成员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益阳广播电视大学领导班子成员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印发给你们,请监督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益阳广播电视大学领导班子成员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

     

    为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确保《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央和省、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明确如下:

    一、基本原则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其他成员分工抓,纪委书记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和逐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纳入学校领导班子的整体工作目标和班子成员岗位责任目标。

    二、岗位责任

    (一)党委书记、校长黄赛同志: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党委成员、副校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学校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根据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好学校党政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领导责任的落实;牵头负责抓好学校内部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的落实等,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牵头抓好收费和规范招生考试行为工作;领导和协调全校反腐败工作中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党委委员、副校长夏年丰同志:协助党委书记、校长抓好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办公室、财务科、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部正职和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分别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三)党委委员、副校长邓柏松同志:对教学科、教务科、招生办、直属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正职和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分别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四)副校长谭罗平同志:对行政科、资产管理办、教师培训中心的正职和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分别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献忠同志:负责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日常工作,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等反腐败三项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学校财务会审联签。对纪检监察室、学生素质培训中心、附中、玉成补习学校的正职和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分别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六)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刘燕同志:对工会、终身教育科及老干、妇女、青年、少儿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分别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三、工作措施与责任目标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班子的内部监督,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要及时向市委、市纪委和学校党委书记报告。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严重违纪违法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努力实现三个目标:实现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局面;实现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切实落实,党风政风明显好转,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实现学校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以身作则,确保学校全体人员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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