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开大字〔2022〕25号
益阳开放大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明确资产管理责任,规范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工作,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产清查的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是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通过本次资产清查,摸清我校“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预算编制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完善我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资产清查的目的
1.摸清家底。通过对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取得账、物、卡一致的资产信息,为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为学校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提供必要的基础。
2.规范管理。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的资产信息。
3.明晰责任。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体制。通过固定资产清查,明确部门和部门资产管理员的责任。
4.完善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工作思路。在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三、资产清查组织机构
1.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2022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曹萍
副组长:谭罗平、陈献忠、李惠芳、刘燕、易新、周程宏
成 员:甘永发、谌艳、史桂湘、方艺、陈萍、杨绍安、唐箭、李坚贞、宋义云、朱金武、夏强辉、段莉、容剑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和审核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和人员,跟踪资产清查工作进展和质量情况,协调解决资产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监督资产清查工作,审定资产清查结果等重要事项。
2.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资产清查的各项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易新(兼任)
副主任:容剑、谌艳、
纪检监察:史桂湘、汤洪
成 员:李朝辉、夏立稳、何小平、田超、杨晓玲、廖嘉琳、各部门资产管理员
四、资产清查的工作原则
1.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分类实施”的原则,学校统一领导,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资产占有使用单位分级、分类共同组织实施。
2.采取现场核查与复核相结合的方法。一是现场核查。清查小组成员到各部门资产存放和使用地点现场进行以账对物、逐一房间盘点、调查资产实存情况和使用现状;二是复核。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归口管理资产和部门资产的现场核查结果进行复核、分析、整理。
3.组织方式是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即根据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和资产归口管理现状,将资产分成条、块,分工负责。
五、资产清查的内容、范围与基准日
1.清查内容
本次资产清查是通过对实物性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实地盘点,核对资产的账实情况,调查资产的使用现状,籍以完善资产信息系统,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是对学校固定资产的全面清查,范围包括用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科研、服务等非经营性资产和用于出租、出借的经营性资产。资产种类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以及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服务、公共保障用各类设备、设施、家具等。
3.清查的基准日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2022年2月28日。
六、资产清查基本步骤
1.根据清查工作要求,收集清查所需资料
1)单位法人证
2)单位资产管理、财务核算制度
3)截止2022年2月28日固定资产明细表
4)截止2022年2月28日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明细表
5)2022年2月28日财务报表及科目余额表
6)实物资产看所有权证明复印件(不动产证、车辆行驶证)
7)资产抵押、担保、出租、出借合同
2.实物资产清查盘点
1)盘点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2)盘点准备工作:核对单位账面记录和实物资产台账、实物资产明细表,将漏计部分补记入账做到帐帐、帐表一致。要求各项实物资产归集到位,对代保管的其他单位资产应单独摆放并标签注明。设置发放盘点表格,制作盘点标识,盘点人员分组到位、分配各组盘点范围和区域,规划盘点线路。
3)现场盘查实物:盘点人员根据预先取得资产明细表现场盘点核对实物并按填制规定格式的资产盘点表,盘点表需顺序编号并注明盘点单位名称、盘点日期、盘点人、监盘人,每项盘点资产应注明名称、数量、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存放地点、使用状况,并由使用人签字确认。盘点时对具有权属证明的资产应查看权属证明并获取所有权证复印件,并将证件编号在盘点表备注栏注明。对于盘点的房屋构筑物、土地、等资产应在盘点表中注明面积、取得方式、相关所有权证号码或购置合同等。盘点表中还应注明资产出租出借、抵押担保等情形。如存在该情形应检查租借合同或抵押担保合同并获取合同复印件。如存在由第三方代为保管的实物资产,应与第三方取得联系进行现场盘点或取得第三方确认函。
4)整理、比对盘点结果:将现场盘点表录入电子表格、与单位提供的资产明细表比对,形成盘盈盘亏资产清单,找出差异原因并取得相关依据,对于盘盈资产应注明盘盈原因并取得资产价值依据作为入账依据,对于盘亏资产也应注明盘亏原因并取得资产毁损或处置的相关证据资料,作为后续账务调整或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依据。
5)编制完成盘点单和盘点情况说明,由单位财务负责人和资产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
3.资产清查核实完成阶段
1)整理清查资料,检查证据资料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的应尽快补充完善。
2)根据整理结果与会计事务所沟通,根据对方的初步清查意见并就清查发现的问题咨询初步处理建议。
3)根据与会计事务所商议的结果确定清查意见和清查建议。
4)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初稿并提出修改意见。
5)会计事务所根据修改意见修改审计报告,出具报告正稿。
6)按清查结论督促被清查单位对账务和资产清查系统进行相应调整,复核调整结果无误后在资产系统打印正式的资产标签并对盘点确认各项实物资产粘贴资产标签。
7)清查底稿整理归档。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2.精心组织,按期完成。要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动员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确保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瞒报虚报。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所属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彻底检查核实,严格把握资产核销的条件,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既要做好账实相符,又要防止资产流失。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4.加强检查,强化监督。单位要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要实行资产清查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对在这次资产清查中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财产损失情况、大型设备清理结果等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对资产清查工作的参与与监督作用。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情况要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中说明反映。
5.强化应用,改进管理。学校要把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作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起点,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为开展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资产管理和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提供基础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紧密结合。要认真总结和梳理清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住管理漏洞。要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资产实行调剂或共享共用,提高资产效益。
附件:1.益阳开放大学部门资产管理员信息登记表
2.资产清查盘点表
益阳开放大学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