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开大字〔2022〕32号
益阳开放大学
关于印发《益阳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中心)、学院,各区县(市)开放大学:
现将《益阳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益阳开放大学
2022年4月14日
益阳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工作方案
为迎接湖南开放大学对我校的办学评估,根据湖南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工作的相关通知(湖开大校通〔2021〕110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健全益阳开放大学质量保证体系,努力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新时代益阳开放大学转型发展,为创建省内一流开放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促规范、促建设、促改革、创特色”为原则,通过评估,进一步理顺体制、创新机制、明确定位、加强统筹,顺利完成2022年湖南开放大学对我校的办学评估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益阳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评估工作的开展,全面部署评估工作。
(一)办学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 萍
副组长:谭罗平、陈献忠、刘 燕、李惠芳、易 新、
周程宏
成 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校属各教学站点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办学评估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学评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估办”)负责办学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
主 任:刘 燕(兼)
副主任:陈 萍、段 莉
成 员:甘永发、方 艺、朱金武、谌 艳、宋义云、唐 箭、杨绍安、史桂湘、容 剑、李坚贞、夏强辉
评估办各内设工作组组长、副组长。
评估办内设综合协调组:
组 长:周程宏
副组长:甘永发、方 艺
成 员:其他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教学站点负责人
汇报材料组:
组 长:刘 燕
副组长:陈 萍、段 莉、方 艺、晏淑君
成 员:其他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教学站点负责人
评估资料组:
组 长:方 艺
副组长:甘永发、段、莉、陈 萍
成 员:其他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教学站点负责人
专家联络接待组:
组 长:刘 燕
副组长:陈 萍、段 莉、晏淑君
成 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和相关专业责任教师
后勤保障组:
组 长:易 新
副组长:容 剑、谌 艳
成 员:计划财务处、行政后勤处其他同志及物业公司
宣传报道组:
组 长:甘永发
副组长:晏淑君、易 卓
成 员: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技术支持组:
组 长:朱金武
副组长:夏落辉
成 员:学习支持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评估督查组:
组 长:陈献忠
副组长:史桂湘
成 员:汤 洪、郝雪丽
四、工作安排
评估工作分自评、预评和迎评三个阶段。
(一)自评阶段
1.2021年11月23日前,召开办学评估工作部署会议。校属各部门对照湖南开放大学评估指标分解表,开展办学评估自检工作,形成各部门自评报告,于12月20日下班前将各自的自评分数和自评报告交学校党政办公室。
2.2021年12月13日至14日举办益阳开放大学系统办学评估工作推进会暨开放教育业务知识培训班,请省开放大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主任周可宝进行办学评估指标解读专题讲座。
3.2021年12月23至31日,评估办将各部门自检报告报送评估领导小组审阅并反馈审定意见。各部门根据审定意见做好整改工作,整理完善办学评估支撑材料,评估办形成我校办学评估自评报告。
(二)预评阶段
1.2022年2-3月,学校组织召开迎评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迎评工作。各部门、各站点在湖南开放大学专家进校评估开始前,全面完成迎评工作各项任务,形成我校办学评估自评报告上报湖南开放大学。
2.2022年4-5月中旬,评估办向湖南开放大学汇报、沟通迎评有关情况,做好湖南开放大学专家组入校实地评估与远程评估对接工作。
3.2022年5月下旬,评估办对各部门、各站点督查准备工作,开展第一轮督查。
4.2022年6月,开展湖南开放大学办学预评估工作。各部门、各站点进一步做好材料补充及预评估相关工作。
(三)迎评阶段
1.2022年6月6日-9日,根据《湖南开放大学分校办学评估工作说明》做好接受专家远程评估和实地评估等准备工作。
2.2022年6月10日-19日,根据《湖南开放大学分校办学评估工作说明》做好接受专家远程评估和实地评估工作。
3.2022年7月-11月,评估办将评估结果报学校评估领导小组审阅并反馈审定意见。各部门、各站点做好整改工作,再一次整理完善办学评估支撑材料。
4.2022年12月,在落实预评估工作整改要求及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开展第二轮督查工作。对各部门、各站点进行督查和抽查,查漏补缺,持续整改,为湖南开放大学迎接国家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做好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办学评估工作是湖南开放大学对我校开展的综合性办学评估,也是益阳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更名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校属各部门、各站点务必认真研究领会工作方案、评估指标以及工作说明,制定实施细则,抓好、抓实评估各项工作。
(二)要根据评估指标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并按专家反馈意见限期整改。要按照本方案时间节点及内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校属各部门、各站点办学评估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湖南省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附件:益阳开放大学办学评估指标分解表